編輯修改標題為:市長不市長 國旗不一樣
馬英九在屏東縣潮州鎮舉辦的「頭家講心聲」,有民眾提問海峽盃看球不能帶國旗的問題。這證明主辦單位沒有安排特定支持者發言,當場給馬英九出了難題。馬答覆認為不公平,並說:「這個規定只適用於主辦單位跟參賽隊伍,所以並不適用於現場觀眾,現在觀眾表達他們的意見,無論是帶國旗或是唱國歌,基本上這是言論自由。」馬甚至撂下狠話:「如果(中國)大陸方面不同意(帶國旗),我們不惜取消比賽。」
馬的回覆雷霆萬鈞,如果是作文比賽,當給滿分,但是馬八年首都市長任內,中國各式各樣的隊伍到台北市切磋武藝時,當時又如何處理呢?
2001年台北市舉辦亞洲盃女子足球賽,有民眾帶國旗進場為中華隊加油,台北市中山分局員警加以勸阻引發雙方衝突之際,卻放任十數支中國五星旗在場邊飄揚。當時的台北市長馬英九表示,台北市是亞洲盃女子足球賽的主辦城市,依照「國際慣例」,主辦城市只負責場地與秩序的維護,其他相關比賽規則、比賽規範則是由主辦協會中華足協負責,按「奧會模式」辦理,一切依「國際慣例」處理。
「國際慣例」如果排斥台灣、矮化台灣,你還要不要依這種「慣例」,還是技巧性的突顯這些慣例的謬誤所在?卸任了就高分貝說要「罷賽」,當時卻要百姓「吃x」!
類似狀況不勝枚舉,除非是選手挺身站出來,或者是民眾已經和警方(或主辦單位)起了衝突,問題才會突顯。如2005年台北市政府亦參與主辦的國際金卡納賽車大賽,主辦單位亦引用「奧會模式」不懸掛國旗,參與這項賽事的台灣車手劉吉凱感嘆說:「連在自己國家都看不到自己的國旗,真的很悲哀」,並以「考慮退賽」表示抗議。 馬在議會答詢時說:「中華賽車會當初加入國際汽車聯盟(FIA)時,就曾簽約表示活動將遵循奧會模式,這次比賽市府僅提供場地,活動應遵循何種模式舉行,並非市府可以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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