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採訪

星期日, 9月 09, 2007

羅智強別害慘馬英九!


  馬英九工作室發言人羅智強與自由時報「互槓」,羅請自由時報舉證,馬英九本人何時「下令」警察禁止民眾帶國旗進球場為台灣隊加油?此議題的導火線就是2001年亞洲盃女子足球賽的國旗事件,實際情形是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足球協會應(中國)大陸代表隊要求,請觀眾收起國旗,在場警察人員乃配合維護會場秩序。羅智強批評自由時報罔顧新聞專業,惡意栽贓馬英九「下令」的罪名!

  當年十二月四日的中國時報對此事件亦有報導,標題是「馬英九希望觀眾勿帶國旗進場」,屬名的記者是張啟楷,就是當紅叩應節目常幫李濤代班的主持人,換言之,他不是菜記者,見諸筆下的應該有其可信度,其報導的原文是:

  「第十三屆亞洲盃女子足球錦標賽今(四)日登場,由於兩岸三地都有代表隊出賽,為免因國旗、隊名問題引發爭議,主辦單位決定一切程序比照奧會模式,不建議民眾帶國旗進場。台北市長馬英九說,身為主辦城市的台北市必須遵守國際規範,才能繼續舉辦國際賽事,也希望民眾配合。

  如果羅兄同意「下令」的定義是「發出號令,使人遵行」,那攸關這則新聞我認為沒有一家報社的報導在栽贓馬英九,眾媒體都陳述了當時馬英九相對消極的態度,九日中時論壇陳彥佑先生投書「昨非今是,小馬開竅?」亦把馬英九當年的「堅守奧會模式」評為「昨非」,把近日馬英九的「奧會規定不該涵蓋觀眾席」評為「今是」,再度證明馬當年的確犯下過失。

  張啟楷報導的末段是:「當被問及外傳有民眾要攜帶國旗進入會場,馬英九低調表示,市府已去函徵詢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陸委會看法,如果體委會與陸委會沒有意見,女足賽就將依照奧會模式進行,主辦單位會在入口處設立告示牌,告知民眾相關規定,希望民眾能遵守奧運相關規定。」可以知道馬英九當年意圖約束民眾,如今想要保障民眾的權利,這也算是一種進步。不過,先生護主心切,沒有把前後事件給釐清就嚷嚷要告報社,對比當年四位親民黨立委嚷嚷謝長廷控訴聯合報是政治人物侵犯媒體,羅兄此舉不正是製造「寒蟬效應」?不正是陷馬英九於不義?

  如果我是馬英九,我一定先為我當年所作所為道歉,然後,才有人會相信你說的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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