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採訪

星期二, 1月 19, 2010

陳俊旭救了國光疫苗


  就在國光疫苗成了過街老鼠,報端投書以「醫師」具名批評國光者如過江之鯽時,「自然醫學博士」的出手,其實反救了國光疫苗。


  陳俊旭論述有二,一為「疫苗竟然含汞」,二為「國光新流感疫苗含汞量為諾華季節流感的五十倍」。


  陳曾說「我之前提出的50倍差距,是把國光的新流感疫苗和諾華的一般流感疫苗相比較」,最後一次的自清記者會仍強調:「國光疫苗(安定伏)乙基汞含量為0.05mg,諾華一般流感疫苗(伏必靈)為0.001mg,的確為諾華的五十倍。」把新流感疫苗和季節流感疫苗拿來類比,就好像把流感和感冒混為一談,就好像開口問你「我打了季節流感疫苗為什麼還得到新流感」的病患家屬,陳某一開始比較的對象就錯了,但正因為他不是醫生,他可以犯這種錯。國光或衛生署應把他的意見定位成一個擔心疫苗安全的「庶民心聲」,或許他就是雞同鴨講,但這並不像惡意攻詰,請不要對他下重手。


  根據台灣FDA所稱,日本藥典和中華藥典規定疫苗中硫柳汞的含量不得超過120μg/mL 。國光安定伏裂解型流感疫苗(A/H1N1)和諾華H1N1新型流感疫苗(Forcetria)的檢測顯示兩家疫苗的硫柳汞含量均約為100μg/mL,符合國際規範。


  衛生署跟陳所述的單位乍看兜不起來,其實彼此的數學關係很簡單,國光新流感疫苗每劑是0.5ml,含0.05mg的乙基汞,換算濃度就是100μg/mL,根據陳某一月二號自己修改過的內容,他說諾華的濃度也是100μg/mL,所以針對「汞含量」,他對兩家疫苗的評論是「一樣」,也就是不存在國光的硫柳汞大於諾華多少倍的問題。


  陳俊旭可能是唯一一位公開高分貝槓上國光,以「醫學博士」之姿自居,卻不具國內醫師資格者(之前喧騰一時的「波波」中若干人還考取了台灣醫師執照),精明如國光,要下手當然找出講錯話又無後援的孤鳥。


  新流感疫苗添加硫柳汞作為抗菌用,這項訊息卻被外行解讀對人體有毒,結果疫苗生產者反而樂的專心回應這個烏龍問題,不去理會其他對疫苗的專業質疑。既然符合國際規範,添加如是抗菌劑,根本不是此波疫苗緩打潮、疫苗信心危機的問題所在。國光疫苗全民都有機會打到,理應受到醫界以及民眾的質疑並積極釋疑,說實話,衛生署及國光對醫界質疑聲浪回應的太少太慢,不然單單一位謝炎堯醫師何須投書十餘篇;衛生署及國光對民眾的功夫也下的不夠,這也是為什麼第二劑施打者寧選諾華。


  國光有幾點可待改進

  
  第一、疫苗怕染藍綠,聘請律師更別染藍綠
  重聘律師,賴素如身為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擔任國光律師甚為不妥,如今如要盡速解決問題,立場超然的律師,才是關鍵之鑰。


  第二、登報告陳俊旭,核心問題仍不能逃避
  別輕易想要把其他質疑國光者貶為「類陳俊旭」,弱化質疑者的證據力,重點是國光敢告謝炎堯這個臨床藥理學專家兼內科教授嗎?國內所有投書意見中,最有料的就是謝炎堯,國光夠膽就去告謝炎堯。

星期三, 1月 13, 2010

DPP黨費新制才能把人頭大戶斷手斷腳

  台灣北社去年六月二十日舉辦八週年募款餐會時,蔡英文亦曾受邀與會,媒體曾報導「就連餐會主持人也當面嗆聲,指民進黨的人頭黨員問題嚴重,直接影響黨的決策方向」,筆者就是當時嗆聲的主持人(另一位主持人為吳國禎先生),我利用請蔡英文主席上台致詞前,把問題拋出。


  觀乎民進黨中央從二○一○年採取新繳費措施,繳費通知單直接郵寄到黨員戶籍地,而繳費管道包括透過郵局、便利商店或信用卡。我必須說蔡英文真的有改革決心,有步驟,更有節奏,雖然有伴隨手續費讓部分黨員疑慮,但跟過去的大弊病相較,這就是改革必須付出的小代價。


  過去有黨員大戶,一個戶籍地登記七八百人,更神的大戶,旗下蓄養的數千黨員,竟同時擁有國民黨籍以及民進黨籍,所以每當國民黨或民進黨進行黨內初選時,這些人可以「雙頭賺」,簡直可惡至極,如果民進黨的黨員結構再不改變(信然,繳費途徑會改變黨員結構),就會讓這些大戶山頭化,參選者皆需承其膝下,新血人才永難出頭。


  沒有挑不到缺點的改革(手續費也不算缺點),至少,目前這個新制可以漸次消滅過去難解的弊病,而有心人想以代繳黨費來贏得不公平的初選基礎也將告消失,民進黨唯有浴火重生,讓人覺得有光榮感,才有辦法吸引更多有志之士,擴大認同基礎。

疫苗買輸人家,還退輸人家

德國人口8300萬,至今僅有700萬人接種,換算下來是8.4%的施打率。


德國原本向荷商葛蘭素史克(GSK)藥廠訂購5000萬劑H1N1疫苗,供30%的人口每人免費施打兩劑,後來發現打一劑就已足夠,德國政府希望將訂單減少到2500萬劑,已獲得藥廠初步同意。


法國人口6400萬,僅500萬人接種,換算下來是7.8%的施打率。


法國原本向法商賽諾菲(Sanofi-Pasteur)和荷商GSK等公司訂購9400萬劑疫苗,計畫為大多數人口施打兩劑H1N1疫苗,後來也是發現打一劑就已足夠,在一片批評政府疫苗計畫聲浪中,衛生部長巴舍洛特(Roselyne Bachelot)表示決定取消5000萬劑的訂單。


西班牙、愛爾蘭、荷蘭等歐洲國家,也紛紛與賽諾菲、諾華、百特等藥廠談判,希望取消部分訂單。


在台灣幾乎愈來愈少人願意挽袖打新流感疫苗的此刻,我還有三點疑問:


一、衛生署經常說「三成」人口接種疫苗才有群體保護力,這個數據究竟從何得來?以此標準,德國、法國這兩個先進醫療國家施打率都沒有10﹪,豈都沒有群體保護力?


二、蘇益仁博士在去年八月底就批評我們疫苗買的比人家慢,所以台灣只買到含有佐劑的諾華(美國買的諾華是不含佐劑的),今天是不是退的也比人家慢,到時候拿回的金額也遜於人家?政府對我們所繳的稅金到底有沒有在樽節?


三、為什麼朝令頻頻夕改,先說「民眾對疫苗沒有選擇權,只有拒絕權」,緩打潮後,又變成「國光、諾華可自選」;九月初疾管局長被質疑諾華疫苗是否有用「佐劑」及疫苗到貨期程及數量時表示「細節都還沒有談到」、「正式簽約後,相關文件都會公開」,事實上,諾華已經打了幾十萬劑後,國人才從報端得知台灣和美國的諾華不一樣,並沒有人主動公開相關訊息。


這種施政品質,不知道先進國家看來,台灣會是第幾流的國家?

星期日, 1月 10, 2010

三席全勝,如日東昇


  此次立委補選有極大的幾點重大意義:

  一、民進黨第一次在台東拿下立委席次,上一次民進黨在花蓮拿下席次是近二十年前黃信介親征,打著「元帥東征,如日東昇」的大纛,因為國民黨魏木村作票暫時被搶下唯二的第二席(當選頭是謝深山),元帥歷盡千辛萬苦逮到許多投開票所「得票數超過領票數」,揭弊成功後才進入立法院,希望賴坤城律師秉持前輩精神,把花東這個過往人稱「民主沙漠」之美麗後山經營成「民主綠洲」。


  二、中縣、桃園補選之勝,猶如雲林補選之狂勝,乃因中間選民恨透了賄選,這個最可惡的「奧步」,激出本來不願投票的人;另一方面也可看出國民黨的組織式微,只能動員到老邁的組織成員,家族的少壯派轉投民進黨或不把選舉當回事的所在多有。


  三、從苗栗到雲林,從桃園、中縣到台東,明明非國民黨籍參選者都比較優秀,比較有專業素養,或更低標準的說「比較乾淨」,為什麼還是有一定比例的選民願意投給一再賄選的政黨,這是什麼樣的價值?我深感憂心。


  補選,本為候選人發生病故(如前雲林縣長蘇文雄),或當選者於任內更上層樓席次出缺而設,近年來,台灣選民卻得被迫因一大堆狗屁倒灶的理由而補選。


  李慶安因為「騙了她的選民」(莊秀銘語),即便如此,大安區的補選還是國民黨籍當選,悄悄激起了台北以南(可不只是「中南部」)有正義感選民的憤懣,是以一波波的補選,硬是有強大民氣匯聚要痛甩國民黨巴掌。


  補選結果不論輸贏,國民黨都不算輸家,早年國民黨賄選成功的政治人物可以放心幹到任期結束,幹到退出政壇才被起訴,等到被判刑前夕,人已經到了中國大陸。近年司法系統功能「稍彰」,總算在任期內對賄選者判刑定讞,然而,國民黨提名者若贏,那還是證明組織戰奏功,賄選有效;若敗,選務費用由全民稅金買單也不用國民黨傷腦筋。本人建議近年因補選而當選這些深受賄選之痛的立委,進立院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立法:某選區若當選者因賄選判決定讞而必須補選,提名政黨必須負擔所有選務費用。一則以警惕政黨必須為候選人「掛保證」(金溥聰都要蔡英文對抗爭群眾掛保證了),一則以「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廟」,就算候選人跑路到中國大陸,國民黨至少還龜縮在台灣吧!

星期四, 1月 07, 2010

偉哉斯言 錯誤連篇 (評陳美霞教授大作疫苗緩打潮反應了什麼)

  陳美霞教授(以下略稱陳)大作「疫苗緩打潮,反應了什麼」,筆者聞之大驚。身為ㄧ個在H1N1大流行的十一月,駐守在大城市裡的的急診室兒科醫師,反覆推敲閱讀,依然困惑,故提筆就教,以釋愚人之疑。


  陳劈頭說「疫苗是預防傳染病最經濟、有效的方法」,這幾乎是鐵律,斷無疑義。只不過,我所涉獵的台灣醫療發展史,會讓我對「人民健康明顯增進」的時間座標軸和陳教授不同,陳教授使用的座標是「光復」,身為ㄧ個「非哈日族」,我也必須剴切的說,台灣醫療的現代化,是日本領台五十年以及歐美傳教士幾百年來萬里跋涉所致,姑舉1899年日本政府設「台灣總督府醫學校」,此為台灣醫學正規教育之始,該年10月,日人成立「台灣地方病及傳染病調查委員會」,11月25日訂定機構規程,此後有關台灣的各種疾病,都有詳細調查紀錄和研究報告。1900年,公布「台灣污物掃除規則」,改善巿區環境衛生;1901年公布「台灣醫生許可規則」使台灣醫業制度化,加速推展近代醫療 。


  陳教授通篇圍繞著ㄧ個名詞:「緩打潮」。近日台灣社會確實出現緩打潮,陳文提及原因乃「大眾傳播聳動報導」以及「多數民眾公共衛生知識不足」。事實上,八月份開始就有談話性節目不客氣的批評質疑疫苗,然而,對照疫苗開打之初,許多醫護爭相挽袖打諾華,街頭巷尾,多的是一手青菜,ㄧ手挨針的笑臉(這樣「行銷」疫苗,本人不置可否),所以用「媒體聳動」來替緩打潮下註腳,我不認同。陳文認為,近日影響民眾施打疫苗意願包括「孕婦胎死腹中」以及「國小男童接種新流感疫苗,六日後死亡」,陳畢竟不是醫師,不了解真正這波緩打潮的導火線。壓垮衛生署的最後ㄧ根稻草,正是那位打完疫苗三十二天後過世的私立小學美國籍劉姓男童,他的父親、大伯、爺爺都是醫師,母親是護理人員,試問這個家庭成員會不會「公共衛生知識不足」?劉父在其生病期間極力奔走,疾管局長還傳簡訊致歉,劉父怒吼「絕不讓孩子犧牲得不明不白!」偉大的劉母在追思會結束後說:「大家還是要配合政府政策,但政府要拿出更完整的數據,別讓民眾覺得自己像白老鼠。」


  信然,癥結就是,政府並未在第一時間就拿出完整數據來推行政策,腳步亦不明快,非得要大家罵翻了才會動一下,譬如疫苗可以選擇進口或國產與否就是一例,非得到了沒人要打了才推行可以選擇,豈不怪哉?陳文說政府「早在六月初就啟動疫苗採購作業」,這也不對,事實上,我們的疫苗買晚了,衛生署長所尊崇的成大醫學院教授蘇益仁早在去年四月就呼籲「政府應立即啟動藥物與疫苗自製機制」,三個多月後,蘇教授批評「三個月的黃金準備期已過。」陳文更大的笑話是「(台灣六月初就)規劃疫苗接種安全監測系統」,事實上,這個監測系統依然付之闕如,足足落後美國二十年,美國二十年前就由美國的疾管局及食品藥物管理局所設立VAERS(Vaccine Adverse Event Reporting System),這個系統是一個分析追蹤打疫苗之後任何狀況的國家機制,網頁裡最需要台灣政府學習的ㄧ句話就是made available to the public.,教科書的翻法是「讓這個機制對大眾具可近性」,白話就是「易於通報」。他們不會去質疑民眾的公共衛生或醫藥知識不夠,反而設身處地為民眾著想,告知民眾如果你的症狀「不是很確定」和疫苗相關與否「也可通報」,通報有三種方法,線上通報、手寫傳真或電郵寄出。試問台灣的VAERS在哪裡?難道是電話那頭都不知道是誰接聽,有沒有人作完整記錄的1922專線?


  陳文文末說「倒不如讓全民也變為能自主分析、判斷的專家。」事實上,如果專家為所當為,替社會大眾分擔責任,全民不需要如此辛苦。就如同我買房子,找代書幫我辦便罷,我不需逐字了解法規;我想吃法國甜點,不用從藍帶學院念起吧?

星期日, 1月 03, 2010

視病猶親,莫逞口舌

  據報載,疑打疫苗罹患後遺症的十六歲高職女學生陳映妤,乃於上月7日在學校打新流感疫苗後,四肢無力昏迷送醫,轉送彰化秀傳醫院治療。陳父說,女兒打疫苗後出現四肢無力、失憶,懷疑是疫苗副作用。以醫學觀點持平而論,四肢無力確有可能和疫苗相關,但疫苗的副作用是否造成失憶則幾乎聞所未聞。

  陳父於上月17日到立法院由立委找衛生署疾管局副局長林頂求助,陳父出示當時跟林頂的錄音,林頂說:「這個小朋友後續還要做檢查,我覺得她的腦部應該本來就有問題…。」


  這樣的措詞可以由幾點觀之。


  經初步調查,林頂並非醫師,試問有什麼資格判定小朋友的腦部有問題否?


  再論,就算林頂有神經科醫師背景,措詞更得小心,美國的急診室醫師從救護員手中接手病人,彼此在交斑病情時,如果講到shortness of breath(呼吸短促)時,一定會小心不要只說S.O.B.就怕被病人誤解為son of bitch


  建議衛生署長、疾管局長、副局長都要跟戴晨志老師學口說藝術。不要讓人民除了疫苗不敢打,連你們說的話都不敢聽了。

  中國時報見報版本

打疫苗心慌慌  登廣告更迷惘

  最新一期(438)的天下雜誌刊載,在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到二十五日,天下雜誌邀集網友募集並票選出「過去十年最荒謬的十件事」,排名第五的是「H1N1疫苗」,該雜誌引述網友的批評「打疫苗很重要,但是風險是啥?」



  元旦各報出現一則「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刊登的半版廣告,標題是「為什麼專家們認為有打H1N1疫苗比沒打好?」全文三度使用「專家」一詞。標題之下,自問自答的回以「因為專家看了以下科學數據」,文章最後用「您也可以像專家看看這些數據作您自己的決定」,這種措辭,讓我想起中區疫情指揮官王任賢醫師的名言:「不打疫苗的是笨蛋」。吾認為,這種宣傳手法,只會讓未打疫苗的人更加裹足不前。



  疾管局聘請的防疫大使中,僅少數具醫師背景,其中最孚人氣的侯文詠在歲末年終時,曾於自己的臉書(facebook)上發表一小段對於新流感疫苗的看法,侯主要是推崇血液腫瘤科醫師陳耀昌的文章「如何看新流感疫苗迷思」(陳文則推崇謝炎堯醫師的文章),侯醫師文章有兩點很妙,其一,侯說「臺灣的報紙很兩極,不是一面倒贊成,就是一面倒反對。」這話不對,先前質疑疫苗政策的聲音本來就零星散佈各報,在劉小弟事件成為壓垮衛生署的最後一根稻草後,台灣的報紙頓時煙硝四起,爭相對衛生署開砲。其二,文末說:「還要不要打疫苗,真的得靠自己判斷。不是衛生署官員也不是電視名嘴幫我們判斷啊。」信然,防疫大使都這麼說,難怪連國民黨立委孔文吉都批評「防疫單位宣導政策和溝通能力都不夠」,並認為政府對不良反應要有一套「從追蹤到急救的機制」,孔雖非具醫學背景,但已經切到重點!



  先前所提的廣告內容有幾點足堪探討。



  第一,廣告提及「國光疫苗疑似不良事件通報率未高於諾華」,試問,疾管局長都說了,對於疫苗,我們沒有選擇權,只有拒絕權,請問不知道自己所打為何的民眾如何通報?難道每個施打的民眾都有詳細造冊,施打的醫護都有詳細記載所打疫苗的廠牌以及批次?



  第二,廣告又提及「台灣的H1N1疫苗疑似不良事件通報率未高於美、加、日」,我請問,如果通報機制的「可近性」不一樣,要如何比較「通報率」?台大小兒感染科主任黃立民曾說「先進國家具有疫苗監視系統,監控疫苗施打後可能產生的不良反應,並做後續追蹤」。這個系統,正巧就是廣告中引述美國監測疫苗不良事件的網址VAERS(疫苗不良反應事件通報系統),網站上鼓勵民眾通報打完疫苗之後的嚴重不適症狀,並且告知民眾如果你「不是很確定」和疫苗相關與否「也可通報」,同時也提供三種通報方法,一種是你直接使用線上的通報表格,每個步驟填完後就跳到下一個,五階段都填完就完成通報。第二種是下載表格,手寫完後傳真,第三種是下載表格後以電腦打字寫完後用電郵寄出。台灣的VAERS在哪裡?



  第三,該廣告最後刊登接種後不良事件通報服務專線為1922,似乎告訴我們台灣的1922就是VAERS,再請教,接電話的都是什麼人,是「專家」嗎?有電話錄音把語音完整建立成文字檔嗎?有因此追蹤每通電話的受打者的疫苗批號嗎?



  有錢在各大報大登廣告,不如著手建立台灣新流感的VA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