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採訪

星期日, 1月 10, 2010

三席全勝,如日東昇


  此次立委補選有極大的幾點重大意義:

  一、民進黨第一次在台東拿下立委席次,上一次民進黨在花蓮拿下席次是近二十年前黃信介親征,打著「元帥東征,如日東昇」的大纛,因為國民黨魏木村作票暫時被搶下唯二的第二席(當選頭是謝深山),元帥歷盡千辛萬苦逮到許多投開票所「得票數超過領票數」,揭弊成功後才進入立法院,希望賴坤城律師秉持前輩精神,把花東這個過往人稱「民主沙漠」之美麗後山經營成「民主綠洲」。


  二、中縣、桃園補選之勝,猶如雲林補選之狂勝,乃因中間選民恨透了賄選,這個最可惡的「奧步」,激出本來不願投票的人;另一方面也可看出國民黨的組織式微,只能動員到老邁的組織成員,家族的少壯派轉投民進黨或不把選舉當回事的所在多有。


  三、從苗栗到雲林,從桃園、中縣到台東,明明非國民黨籍參選者都比較優秀,比較有專業素養,或更低標準的說「比較乾淨」,為什麼還是有一定比例的選民願意投給一再賄選的政黨,這是什麼樣的價值?我深感憂心。


  補選,本為候選人發生病故(如前雲林縣長蘇文雄),或當選者於任內更上層樓席次出缺而設,近年來,台灣選民卻得被迫因一大堆狗屁倒灶的理由而補選。


  李慶安因為「騙了她的選民」(莊秀銘語),即便如此,大安區的補選還是國民黨籍當選,悄悄激起了台北以南(可不只是「中南部」)有正義感選民的憤懣,是以一波波的補選,硬是有強大民氣匯聚要痛甩國民黨巴掌。


  補選結果不論輸贏,國民黨都不算輸家,早年國民黨賄選成功的政治人物可以放心幹到任期結束,幹到退出政壇才被起訴,等到被判刑前夕,人已經到了中國大陸。近年司法系統功能「稍彰」,總算在任期內對賄選者判刑定讞,然而,國民黨提名者若贏,那還是證明組織戰奏功,賄選有效;若敗,選務費用由全民稅金買單也不用國民黨傷腦筋。本人建議近年因補選而當選這些深受賄選之痛的立委,進立院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立法:某選區若當選者因賄選判決定讞而必須補選,提名政黨必須負擔所有選務費用。一則以警惕政黨必須為候選人「掛保證」(金溥聰都要蔡英文對抗爭群眾掛保證了),一則以「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廟」,就算候選人跑路到中國大陸,國民黨至少還龜縮在台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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