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看誰的部落格》這本書是這麼說的:「任何人只要有意見,不管有多麼愚昧無知,都可以貼到部落格或YouTube上,或是去改寫維基百科上的條目。匿名部落客和影片拍攝人,如今可以改變大眾論辯並操弄公眾意見,不受專業標準或編輯過濾機制所約束,真相成了一種可以買賣、包裝、編造的商品。」
是的,即使過去享有「財經專家」美譽的前立委劉憶如,居然也在個人部落格上貼出誇張至極的文章名為「管理時間就是管理金錢」(亦刊登在九月四日的蘋果日報),用不負責的「最近收到一份朋友轉寄過來的e-mail」交代消息來源,大倡錯誤觀念,劉文提及「一星期中每天各不同時段的電費價格,平均而言,尖峰時段的價格大約是離峰時段的近三倍」。
劉文引用的e-mail中建議使用洗衣機、烘乾機最好的時間為每日晚上十點半到早上六點。還扯了一句頗劉黎兒風的「晚上十點半洗衣服倒還真是個好主意。」是阿,真是個好主意呢!尖峰、離峰時間其實電費費率並無二致,一用電數字就開始跳,月底台電抄錶員依電表上的數字紀錄決定電費多寡,誰管你用電是白天晚上。
任何人都可以跟台電求證得到以下訊息:家庭用電採用「非時間電價(一天中任何時間用電都一樣價格,但全年有分夏月價格與非夏月價格)」較划算,一般公司行號電費多採用「時間電價」,也就是有尖峰、半尖峰、離峰三種價格。如果看倌認為自己的住家採「時間電價」較划算,可與台電填寫契約,換裝新電表,每個月繳交基本度數電費,一個月就算沒用如是多電,也要繳交如數電費。尖峰、半尖峰、離峰電費固然較之一般電費略為便宜,不過採此種計費方式的,大多是便利商店,速食店,加油站等24小時營業的商家,因為他們用電量奇大,一般住家用電遠小於商家,簽訂看似便宜費率的契約後,卻要繳交更高額電費,真是何苦來哉?
7 則留言:
你好,
我是21世紀憲改聯盟助理柏青,
今天很高興認識你。
留一下憲盟的聯絡方式
email:21cra00@gmail.com,
http://www.21cra.org.tw/index.php
將來憲盟的活動也歡迎你來參加。
很簡單的一點是
劉憶如的背景並不如您只是一位不具名的鄉民
您隨便說點什麼
沒幾個人看到
更幾乎沒有人相信
但劉憶如不同
以她的學經歷影響力
隨便說點什麼
會造成極大的誤解
蘋果雖然不如自由銷售量
但至少也有五十萬份
是以
我如是批評劉憶如
至於您的意見
參考參考爾爾
如果您要反駁我
應該自己備齊資料
不能連試圖舉證都這麼薄弱
如果一百對夫妻有一對性交中斷體外射精避孕成功
您能據此推薦性交中斷法是避孕良方?
自己想想留言中邏輯的謬誤吧
參考:
http://www.wretch.cc/blog/skstone/26496687
簡單說,一般家用電表,不會有把度數按特定時間回傳台電的技術(都是每兩個月有「真人」去你家抄表),當然不會知道你家半夜在大大用電。
那麼,有沒有一般家庭,去申請「可以尖離峰電費不同」的「契約電價」呢?答案是趨近於零。要申請這種電費,簡單說,「雙月」的基本費是8萬。
一般家庭雙月的電費在1000-6000之間,哪個笨蛋為了享受「尖離峰電費不同」,而要繳雙月8萬的基本費呢?
劉憶如當過立委兩任,監督過國營事業,她可不是平凡小民,她不知台電的制度,就是愚蠢兼失職;若有人去向她反應而不理會,那是無恥。
謝謝我尊敬的陳凱劭先生來本台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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