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A15/時論廣場 2007/10/22
我們姑且先接受「目的能顯示手段正確」這個觀念,然後據此來檢驗羅文嘉與民進黨。高嘉瑜是參加民進黨推出的「雷雨奇兵」計畫,一步步經過「書面審查」(初審)、「面試」(複審)及「最後決定」(決審)才出爐的大安區候選人,今天黨主席換人,可以黃鐘毀棄,直接廢除高嘉瑜的提名,改提羅文嘉,其中可以由三個面向來看。
第一,該區大安區李慶安是強棒,民進黨勝選機率是零,不派人出來選的話,綠營選民鮮有人會特別出門投一張政黨票,如此民進黨可能平白丟了上萬張政黨票,羅文嘉或高嘉瑜誰能拿的票比較多(都不可能超過李慶安),恐怕很難說羅的得票能力一定大於高。
第二,高是服膺民進黨的遊戲規則獲提名,她被提名後,除非犯了嚴重過失,否則民進黨沒有理由撤銷她的提名,高比羅年輕,學歷不遜色於羅,被提名後認真參選,民進黨若真要撤銷她的提名,唯有在其點頭同意下,再作一次兩人民調,讓民意來整合定奪。
第三,羅文嘉已作過部會首長、當過立委,甚至選過縣長,憑藉著全國性知名度,若硬要回鍋參選立委,不如去民進黨尚未有人欲參選的沙漠開疆拓土,在一個民進黨已經有合法提名人選,學經歷又不差的選區,硬是要插隊,如果連熱血參與民進黨的高嘉瑜都要被迫放棄對民進黨那一絲信任,那台灣的公民又憑什麼要相信民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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