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採訪

星期六, 6月 23, 2007

老蕭欠人民一個道歉



當天大話新聞熱烈討論本文,
不信者可以套一句陳揮文的「調帶子」!

  蕭萬長任馬英九副手,絕對不是新聞,蕭萬長老早就當過連戰的副手,可惜連戰連敗,連戰兩字被戲稱為連年征戰,連蕭則被消遣為連年蕭條,這是笑話,不過蕭萬長還有一件事未了,他還欠台灣一個道歉。



  七年前總統大選投票前,彰化縣員林鎮爆發轟動全台灣的賄選案,時值三月十六日中午,徵信業者王坤盛接到其妻通知,說有人剛剛到他員林鎮的家中替連蕭買票,他立即備妥攝影器材並尋找買票樁腳的行蹤,後來在員林鎮永康街發現正發放賄款的王坤敬,他暗中用攝影機拍下行賄過程。



  該案最後不但創下二百一十三人被判刑的司法紀錄,前彰化縣副縣長張朝權更因此案滯留國外。此件賄選案的暴發是由於買票的人「白目」,被全身裝備攝影器材的業者盯上,犯行被「全都錄」,是以這些鐵證讓檢方一路得以由王坤敬這個「下游」追查到「中游」的民生里長許文暄,再追查到「上游」員林鎮長許瓊聰以及國民黨員林黨部主任謝佰於,甚至到「更上游」的副縣長,如果不是張朝權跑路,咸信案情會繼續往上發展。(以上所述,前親民黨立委楊富美的夫婿高資敏的大作《二○○○年總統大選--作票》內容都有提及)


  許文暄於20023月間因替連蕭賄選遭彰化地院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許某未再上訴,同年也未再爭取里長連任,但日後又替縣議員候選人涂銓勝買票被檢警查獲。許瓊聰一審被判二年十個月,二審因為法官考量其「認罪」,故減其刑,改判一年十個月,謝佰於在二審也被判一年十個月(已於2002年因心臟病過世)。張朝權因為四處躲匿,從未到案,老早被警政署列為「重大案件通緝犯」,理由是「提供鉅額賄選資金交付相關人員為第二號候選人買票」。(第二號是當年的連蕭配)


  蕭如果想幫馬加分,那請以自己德高望重的輩分去組個「真調會」調查案情原委,究竟是誰願意砸下鉅資來換取連蕭當選?還原彰化縣的「連蕭買票大事件」,向全台灣道歉,如果蕭連牽扯到自己頭上的弊案都不能給個明確交待,那我們能期待他改變什麼?信然,如蕭所言「台灣不能在這樣下去!」幹了壞事就老往國外跑,或裝聾作啞推說不知道!台灣,真的不能再任由這些虎龍豹彪這樣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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