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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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3月 26, 2009

石之瑜、蘇俊賓不該逃避的郭案導火線:國家認同

  去年三月,馬英九當選,今年三月,兩位馬政府官員鑄下大錯,引發朝野沸騰。郭冠英錯在一顆腦袋敵我不分以及一張無謊不撒的賴皮嘴臉,蘇俊賓則荒唐自稱「處理過程最嚴謹、最明快」,處理郭本是蘇的責任,至於處理的如何,應該視民間觀感,不是蘇自我評分。



  這兩位官員,郭已不見容於台灣,按照中國官網對其稱頌的程度,倘其赴中國,調個閒差來幹應該不難。蘇則應勇於下台,學習責任政治的真諦,來日方長。



  挺郭者若只著眼在「省籍說」,實在是邪惡至極,意圖圍魏救趙;罵郭者若著眼在「省籍說」,則是誤以為戳到郭的死穴,反讓郭如蟑螂詐死,待機脫逃。論及「省籍」,郭洋洋灑灑的大作反而打破省籍差異讓不分黨派立委、不同譜系媒體一致嫌惡,正如藍委江連福批評:「讓台灣民眾不分族群都很痛恨」,郭的荒謬,導致眾人口徑一致的痛批,這是近年鮮見,對單一議題的高度共識。



  郭在極少數文章中以省籍出身自我膨脹一下,只稱的上愚蠢,但不是可惡,郭的可惡在於諸多文章中顯露身為外交官竟然認賊作父,視台灣為無物。郭某的國家認同根本不見容於台灣主流社會,所以藍委罵得或許沒有綠委兇,但綠委只是分貝大,藍委則刀刀見骨(見註一),蘇俊賓以及石之瑜無視藍委對郭冠英的大加撻伐,石某評論「民進黨人及台獨名嘴將責任歸在馬英九政府,他們堅定要求將郭冠英徹職查辦」,假裝對藍委的抓狂聽而不聞,想把批郭聲浪簡單定調為來自「一小撮台獨份子」或「類鐵桿泛綠」。蘇某處理范蘭欽事件毫不積極,是郭自己認了,蘇才記過免職,起初蘇毫不費力的就可以從報社、雜誌社甚至與馬親近的文人如楊渡查詢究竟是否「郭范同人」,若證明「范是犯人」,早該開鍘,至於查扣電腦,比對文章、貼文時間,如果證明郭某在公務時間寫文,只是罪加一等。蘇某別的不會,一句「依法行政」倒如鸚鵡學舌,聽來異常熟悉。 



  蘇某還敢「嚴厲譴責部分政治人物藉由郭冠英來分化族群,藉此渲染以圖謀政治利益」,試問,為何蘇某只看的到族群這個假議題,看不到國家認同這個嚴正課題,如果還有其他公務員對台灣不忠,公然為匪張目,為匪喉舌,在台灣的外交戰場上搞破壞,蘇某還要打文謅謅的官腔,還是能藉由此次教訓建立機制,殺雞儆猴。



  此輩無謊不撒,令人咋舌,譬如他的「暴民包圍」說,被台灣駐多倫多辦事處處長王國然及多倫多台灣同鄉會會長廖芳隆一前一後由電子、平面媒體揭穿,王國然處長嚴正駁斥郭冠英說法,王表示當時不只他一個人在場,所有同事都可以作證抗議僑胞的基調是:「平和理性」。廖則在報端投書:「多倫多「暴民」真相」拆穿郭冠英無中生有的指控,再次證明郭冠英果然信奉「對付敵人的時候,你本來就有扯謊的權利」,但當他面對所愛---中國時,絕不撒謊,毫不掩飾對中國赤裸裸的愛。



  馬英九選前訪問文壇大老鍾肇政時,滿腹經綸,眼神銳利的鍾老送給馬英九鏗鏘有力的一句話:「不要說假話就好」郭冠英說:「我被逼出來以真名來愛國」,我想問,郭某愛的是BRIC的C嗎,是那個飛彈對準台灣的C嗎,是那個整天出怪招威脅台灣國際生存空間的C嗎,若然,何止要調查他的硬碟,帳戶裡面有沒有異常資金往來都得調查!



  郭某看似採菊東籬下的悠然談起:「統一後在中國台灣省,過一個安穩的生活」,但這句話得和郭某另一句烽火連三月的狠話湊起來讀:「歹丸現在走的是死路,根本沒資格回歸,只有武力解放後實行專政…,一定要鎮反肅反很多年」,還看不清郭某嘴臉的人阿,你們難道真要等到被鎮反肅反,讓郭某這種中國奴用那蛋殼般大的眼珠子往我們瞧?
                        


註一:國民黨立委對郭冠英的批評
江連福 「我肯定他頭腦有問題!他不知道自己的言論讓台灣民眾不分族群都很痛恨,還大言不慚。」


林鴻池 「郭冠英是台灣族群和諧的劊子手」 


曹爾忠 「郭冠英不但失言,事後更謊話連篇,如果查明這些不當言論真的和郭冠英有關,政府就必須要做出嚴懲。」 





蔣孝嚴 簡直是「病態」



羅淑蕾 「把所有外省人都拖累,他也不配當高級外省人,郭冠英應該叫高級外省狗,這樣的人實在太離譜,可恨到極點,看到他就會吐血」

林郁芳 郭冠英的狂妄自大與傲慢可說是奇蹟,這發生在美國早就下台了



張顯耀 郭冠英所為已非個人行為,而是嚴重傷害政府形象



楊麗環 新聞局丟臉,這麼久還查不出結果



李嘉進 抨擊新聞局處理方式沒顧及民眾觀感



楊瓊瓔 「社會大眾已經因為你(郭冠英),而引起這麼大一個社會秩序的變動,如果你認為這是一個政治考量,請你看看心理醫生吧!」



張碩文 「郭冠英事件只是冰山一角,不適任的公務員本來就該淘汰,透過退場機制,才可以避免下一個造成族群對立的「范蘭欽」


徐中雄 「郭冠英自稱是「高級外省人」,那哪些人是低級的?這種言論充滿納粹主義與三K黨的種族淨化思維,傷害台灣每個人的感情,摧毀族群間的和諧,不配做為民主台灣的駐外官員,應立即撤職。」 



蔡正元 「今天如果是軍人在前線保衛疆土時發表同樣言論,早就依軍法處置」

星期三, 3月 18, 2009

中國時報當然負舉證范蘭欽身分責任



  中時讀者原田對於郭冠英事件在報端有所抒發,我約略同意其大多觀點,但不能苟同若干看法。



  原田提及身負外交重責的公務員在網路發文辱台確屬不當,「但道德標準再提高一些,如果有人腦子裡是這麼想的,而沒有具體表現出來呢?基本上這兩種人是一樣的,只是一個有作為,一個無作為的差別而已」,原田失言,差之千里,有無作為,差別大矣,舉乎鎖匠,開鎖若飲水,若他作白日夢趁著某富豪出國,到其家中竊取古董,那僅僅是粵語講的「發夢」罷了,社會不會因此而有任何人蒙受財物損失,誰管誰的白日夢阿?但起心動念後如果付諸行動,哪怕是入侵民宅甚或竊盜,那就犯法,得負刑責;如果已婚男老師暗戀女學生,若心神蕩漾,有所遐想,但舉措眼神無不當,自是無妨,若有所行動,女方不從,謂之性騷擾,若女方點頭,師母提告,當論「妨礙家庭」,試問,有無作為豈怎會是一樣?







  無論何種觀點,幾乎都認為如果范蘭欽就是郭冠英,那郭某絕對「載誌大條」,而要郭某現身,中國時報絕對是關鍵性的角色,吾人文章曾獲中國時報刊載數十次,每次皆會收到郵政劃撥儲金匯款單的通知聯一張,其上載明收款住址及姓名,背後的通信欄註載文章見報日期及篇名以及稿費的金額,想請教, 在兩千零四年七月十七日於中時晚報寫下《醬缸共和國》一文的范蘭欽,中時的編政組,究竟把該文的稿費寄到哪兒去?寄給了誰?


星期二, 3月 17, 2009

范蘭欽哪有那麼難找!

  如果台灣舉國上下,立委管碧玲、監委黃武次,平面電子眾媒體人,費時數日都還找不出「范蘭欽」真貌,那牽涉龐大軍購利益的拉法葉艦案自是不見天日。



 「范蘭欽」有這麼難找?因為大家找的方向錯誤,如果郭冠英是A,范蘭欽是B,大多數的人都在找A和B的關係式,比對郭、范文章數十篇,罄竹難書,定罪只差一步!但郭冠英不認,你奈他何?



  16世紀著名的戲劇《愛德華三世》究竟是不是出自莎翁之手一直迭有爭議,這四、五百年來的文學之謎曾有一位楊姓哈佛大學醫學博士,將莎翁作品裡的詞彙加以分析,如計算英文the、of、to、as等常用字,其規律性可窺探作者如何駕馭文字和個人喜好。他得出的結果為《愛德華三世》和莎翁的其他劇本的相關性極低,反而跟當代另一位作家馬羅的作品有極高的相似性,證實了好多文學評論者在多年前就提出的懷疑:《愛德華三世》是馬羅而非莎翁的作品。即便如此,只是證實「懷疑」,而非證成事實,所以分析范某文章重複出現若干關鍵字,也無法百分之百證明郭等於范。



  如果不能一刀斃命,拜託立委別歹戲拖棚,讓球又回到郭冠英手上。郭冠英說:「我返台也不知道要怎麼證明我不是范蘭欽」,范使出這一招的確是高手。但是,追查的方向如果是:范蘭欽是誰?如果我們追溯回去,發現范蘭欽就是郭冠英呢?





  曾與呂副總統有「嘿嘿嘿官司」的新新聞雜誌在2007年12月13日出刊的第1084期內容第59到63頁就有范蘭欽談鄭蘋如這位張愛玲的筆下成了王佳芝的文章:「鄭蘋如:槍不要打臉,做乾淨些!最後的晚餐,二十八歲慷慨就義」,請問,那篇文章的稿費寄到誰的戶籍地,或匯款到誰的帳戶?雜誌社把扣繳憑單寄給了誰?





  1106 期的新新聞雜誌第30到31頁,范蘭欽亦曾寫下「外交呆帳六百億,導致當地政權腐化台灣被騙婚,其實省了大錢」






  時間拉到更早,1080期新新聞雜誌第40到第43頁,范也寫下「為了延緩改朝換代,反而加速改朝換代,殺江南助台獨,卻沒打到共匪」
  


  戒嚴時期,一支名筆往往有多個筆名,鮮少聽聞有許多人共用一個筆名,如今什麼時代,還有人需要共用筆名?新新聞雜誌長期向范蘭欽邀稿,上上下下難道沒有人知道范蘭欽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