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採訪

星期六, 2月 25, 2012

當副教授嫖了大學生



  驚見住家附近的大樓照片上了媒體,原來某副教授嫖了大學生,涉嫌買春的五十四歲博士,在中部知名大學任副教授;賣淫的十九歲王姓大學生,聲稱幫罹癌母親籌醫藥費才下海。兩人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各裁罰三千元。

  生病的,或許不是上述兩個人,而是國家的體制。國家體制不好,嫖客沒得嫖,伴遊女郎不能合法工作,國家不能課稅,三者都是輸家。

  這個教授不是東亞病夫,他已屆中年,卻性致勃勃,可見體能很好,因為做愛一次猶如百米賽跑耗掉的體能。如果他在荷蘭任教,下課後他可以抬頭挺胸來到紅燈區對櫥窗女郎品頭論足,然後擇其所愛。他唯一撒的謊是「感冒身體不適,未射精就被抓。」如果重感冒沒有體力,男性性器官應該沒辦法勃起。

  這個女孩子需錢孔急的理由,是因為母親罹癌。如果她沒撒謊,那這個國家太可惡,為什麼教養出一個笨蛋來,念到大學,還不知道如果母親罹癌,可以去辦重大傷病卡減免部分負擔,醫治癌症的費用也是健保給付,公所也有社會課的資源,病房也有健保床免差額,台灣雖然眾人競食醫療資源,讓一個罹癌病人躺健保床接受醫治,也還不至於做不到。如果她從事這樣的工作,生在德國,這也是一份繳稅的工作。也就是說,政府不但不用去裁罰她,還可以合法的收取稅金。

  當媒體見獵心喜的譏笑教授衣冠禽獸,只要試想,該教授易地而處並不會遭非議,就知道這只是基於灑狗血的炒作,俗話說「一文錢逼死英雄好漢」,這回是「嫖一次逼死博士教授」,這個教授又不是用成績威脅女學生上床,別再上演「魔女狩」的戲碼!

3 則留言:

aboutfish 提到...

版主你好,我是台灣好生活電子報的總編輯關魚。拜讀此篇文章後,欣賞其中的觀點並認為值得推薦給更多讀者,請問是否能授權我網摘到台灣好生活電子報的「特別推薦」單元呢?

網摘方式是只取150字內的文字和一張網頁截圖,讀者要看全篇文字和寫回應,都會連回到此處,網摘範例請見:
http://www.taiwangoodlife.org/storylink/term/463

還請回覆是否同意,謝謝。

楊斯棓醫師的咀嚼肌 提到...

ok。

Emars 提到...

您好,我父親剛因為癌症病逝,就癌症醫療資源部分,健保給付是非常不足,包括標把藥跟化療藥物,我父親曾一個月要自行負擔十幾萬台幣,健保床一床難求,就算有,護士也不負責換尿布餵食等,甚至連抽痰都不做,家屬根本無法照料,他過世前醫療費用花了好幾百萬,所以當初我看到這則新聞時,我很為女生覺得心酸。我想您應該沒有家屬罹癌的經驗吧,健保床是一床難求,就算有重大傷病卡,真正的開銷是健保不給付的各種藥物跟看護費。